主旨:有關113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保險費繳納程序與補助金額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475號函辦理。
二、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8條:「本保險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10條第1項:「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要保單位之主管機關補助三分之一」、同條第2項:「本保險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每年分2次於註冊或辦理其他指定之程序時繳納之」。
三、本保險保險費,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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