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55773號函 辦 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 揮 中心)分別於111年11月2日及7日公布調整防疫政策,本 次 修正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 健康管理改為「5+n」天,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滿5天 後,若快篩陰性則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若快篩陽性 應持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日,或至距離解除 隔離日滿7天,亦即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 快篩檢測陰性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教職員工...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