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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3-02-07 | 點閱數: 24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1390號函辦理。
二、 COVID-19防疫期間,國內監測資料顯示腸病毒活動情形明顯低於過去同期,惟將累積更多易感宿主,且隨著各項社區防疫措施逐步放寬,腸病毒流行風險將持續上升,本(112)年需嚴加防範腸病毒A71型、D68型及新生兒腸病毒發生。
三、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自去(111)年12月起,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有緩升趨勢,且社區持續有腸病毒活動,去年累計3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分別2例感染克沙奇A2型及1例感染腸病毒D68型,其中1例死亡(感染D68型)。腸病毒D68型曾於106年造成12例重症個案;腸病毒A71型約每3至4年出現較明顯流行,近期曾於105年及108年較為活躍。
四、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腸病毒監測及防治工作:
(一) 請留意孩童健康情形,若有腸病毒相關症狀,應儘速就醫確認,痊癒後仍應繼續注意個人手部衛生。
(二) 5歲以下嬰幼兒為腸病毒重症高危險群,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
(三) 加強校園及機構內個人衛生、咳嗽禮節及正確洗手,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倘出現腸病毒確診案例,請依規定落實通報。
(四) 落實衛教宣導正確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相關知識及「生病不上課/班」防疫觀念,以降低交叉感染的機會。
(五) 強化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
(六) 酒精對腸病毒之毒殺效果有限,一般環境及常用物品消毒,建議使用500ppm漂白水(10公升清水+100毫升含氯漂白水)消毒;遭感染者口鼻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1,000ppm漂白水消毒。
(七) 依據「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事項辦理通報及停課作業。
五、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六、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協助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補習班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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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2年腸病毒流行疫情應變計畫」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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