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辦理「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1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
(一) |
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
2、 |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
(三) |
報名方式:可紙本郵寄、E-mail 或網路報名。 |
1、 |
紙本郵寄:標記「新住民舞蹈比賽」,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張勝傑專案經理。 |
1、 |
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高雄市文化局岡山文化中心演藝廳。 |
2、 |
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演藝廳。 |
3、 |
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南投縣文化局演藝廳。 |
4、 |
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演奏廳。 |
4、 |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
四、 |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
五、 |
本案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