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30
  • slider image 333
  • slider image 255
  • slider image 278
  • slider image 348
  • slider image 290
  • slider image 294
  • slider image 299
  • slider image 312
  • slider image 319
  • slider image 322
  • slider image 325
  • slider image 327
:::
公告事項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3-27 | 點閱數: 39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3.25桃教中字第1140026962號函轉知)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3月24日府教幼字第1140076043號函 辦理。

二、該縣114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 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未來預估仍因減班 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 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該縣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之學校如 下:

(一)辦理實驗教育: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 學、 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小、達邦國小、美林國 小、北回 國小及柴林國小。

(二)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光榮國小及內甕國小。

(三)預計115學年度轉型為華德福實驗教育:大林國小排路分 校。

(四)設有慈輝分校:民和國中。

(五)實施混齡教學:該縣學校普通班學生總人數50人(含)以 下之學校,推動混齡教學,教師須配合參與教學模組研 發及增能研習。

四、申請介聘至該縣學前及國教階段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 類)教師,至116學年度前不得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 職務,116學年度後視該縣特殊教育師資情況再行評估是否 持續控管,另需配合心理評量鑑定施測工作不得拒絕。

五、另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國 小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 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六、列入小型學校轉型專案評估合併或停辦學校:大湖國小、 沙坑國小及竹園國小。

 

  •  
    1) 114嘉義縣介聘規範.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