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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事項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9-20 | 點閱數: 235
  1. 學校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1. 各級主管:
      1. 應實施走動式管理,就屬員加班、差假之必要性、確實性加強管制及查核,並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及強化辦公紀律之維護。
      2. 對於違反差勤管理規定之同仁除列入平時考核紀錄外,並適時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另將出勤異常或違反辦公紀律同仁列為輔導對象,以協助其改正。
    2. 全校同仁:
      1. 不得於上班打卡後,有未直接進入學校上班之情事與從事與職務無關之行為,另於離開辦公場所應確實請假及辦妥業務交代。
      2. 上班時間,不得高聲喧嘩、聚眾嬉戲、閱讀書報、上網瀏覽與職務無關之訊息或藉機離開辦公室購物、處理個人私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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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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