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3252號函、 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2596號函及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25211號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 中心)於112年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 之規定,本局業以112年2月8日桃教體字第1120010797號函 (諒達)知貴校(園)相關事宜。 三、因應指揮中心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規定並修正「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詳附件),校 園室內環境自112年3月6日起配合...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