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適用對象為本府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本市復興區公所(含所屬機關),以及復興區民代表會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請有需要同仁參考運用,詳參附件
方案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第一級預防-身心營養劑,增強抵抗力:針對員工關注議題,規劃各項講座及活動,提供本府員工多元學習及發展機會,除增加專業知識技能,並能學習平衡個人生活與工作。 |
(二) | 第二級預防-處方有專攻,關懷無差別:針對不同職務或身分類別員工,設計符合需求之服務內容及預防性措施,期能降低風險並培養因應潛在議題之能力。 |
(三) | 第三級預防-專業支援:建置及整合市府內外各領域之專業資源,俾利本府機關及員工面臨危機事件,可即時尋求專業人員協助,並訂定員工個別諮詢、非自願個案及危機個案標準作業流程及專屬表單,以系統性的方法介入,有效減低事件衝擊,縮小影響層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