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_MI_TADNEWS_ARCHIVE
_MI_TADNEWS_NEWSPAPER
_MB_SYSTEM_ADMENU
文章分類
防疫專區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幼兒園
榮譽榜
政令宣導
Back
本站消息
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 並自即日生效,詳參附件
公告事項
2025-08-04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59
依行政院114年7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5599號函辦理
1) 1140721行政院函_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四點、第十點,.pdf
會員登入
送出
取消
_MB_SYSTEM_LPASS
_MB_SYSTEM_R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