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修正日生效
公告事項 2024-12-23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85
檢送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一份及修正對照等資料
另揭示本校職場霸凌受理單位擬為人事室,申訴電話為03-4661587分機710,電子信箱為人事公務信箱hs71@hses.ty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