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4屆委員任期將於112年1月31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請有意願教師且符合上開人選於111年10月19日前告知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