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九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事項 2024-04-18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226
檢送「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4.15桃教小字第1130032266號函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