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事項 2024-03-12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214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府113年3月8日教小字第1130059785號函轉知)
檢送「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