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案
公告事項 2024-01-26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262
本次修正係為照護公務人員之權益,爰參酌國民醫療保健支出成長幅度及長照者所須照護費用等,適度調增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致受傷、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發給標準,俾使政府慰問更臻合宜,以強化公務人員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