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要點」
公告事項 2023-05-08 · 衛生組長 · 防疫專區 · 點閱數:701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5月2日府衛疾字第112011292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補助期間係11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止,且補助對象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並經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通報確診者(非輕症確診者)。 |
三、 | 符合資格者,得依補助要點規定檢附各項文件,逕郵寄至「衛生福利部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審議小組」審議。 |
四、 |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可逕洽衛生福利部蔡承辦人,電話:(02)2395-9825分機3031。 |